同志们: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召开这次非常重要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目的是认真分析全县当前的消防形势,动员全县上下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刚才,佳楠同志通报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来看,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一是我县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保、省保等重点文物单位众多,为我国县级城市所罕见,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凝聚着古人的智慧和心血,见证了正定发展的沧桑,不可复制,不可再生。我县文物古迹大多数是木质结构,全部为重点防火单位,搞好文物消防安全,不仅关系文物本身的存失,也直接影响着历史文脉的传承、弘扬和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将无可挽回。二是我县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千年古城的金字招牌,使我们倍受社会各界关注。2月18日南门仿古城门楼失火,省市领导密切关注,全国各大新闻媒体竞相报道,广大群众议论纷纷,教训惨痛,影响极大,严重损害了正定和石家庄市的形象,在消防安全上,正定出不起也决不能再出任何问题。三是我县易燃易爆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较多,板材家具、纺织服装、化工制药、加油站点等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各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群众消费场所人员密集,流动频繁,且或多或少的存在消防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近几年来,我县恒山板材市场、银港人造板厂都先后发生过火灾事故,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四是目前我县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更让我们不能漠然视之。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1-2月份,全县发生火灾事故18起,导致5人死亡、1人受伤。全县各类隐患多达425处,除当场整改155处外,还有270处需要限期整改,特别是其中尚有重大火灾隐患85处,主要集中在文保单位、各大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行业。特别是我县歌舞厅、网吧等“十小”场所较多,且多数是未经审批、无证经营,去年虽经过一次集中整治,但仍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这些情况,充分暴露出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和薄弱环节,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又有一些企业对消防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但更重要的是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对消防安全认识还不到位,重视明显不够,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不负责任。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心存侥幸。各级各部门必须时刻将消防安全工作挂在心上,抓在手上,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周密部署,行动上狠抓落实,一定要从南城门楼火灾事故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夯实基础工作,狠抓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全力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面对当前严峻的消防形势,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全面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坚决做到“三个必须”,即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绝不姑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先关停、后依法整治,决不放过,力争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270处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责任,立即行动,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不计成本、不惜代价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尤其是对85处重大火灾隐患,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公安消防大队关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目标任务分解,制定整改进度表,明确责任人,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限、责任“五到位”,确保按《责令改正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文旅局负责,对隆兴寺、天宁寺、县文庙、开元寺、广惠寺、临济寺、荣国府等7处文保单位29处火灾隐患,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逐一进行整改,尤其是对消防通道不畅通、木制结构阻燃处理、消防栓压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要在不影响文物自身彩绘和维修的情况下进行整改,整改方案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请省文物部门批准。
市场办负责,对恒山板材市场、梅山商城、恒山购物中心、小商品市场一期服装城、三期家具城等5个专业市场存在的28处火灾隐患,要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整改落实。尤其是对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和安全检查合格,擅自营业的恒山市场装饰材料分市场、恒山板材市场油漆市场、梅山商城、恒山购物中心、服装城、家具城6个市场,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决不允许降低标准,拖延时间,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供销总社负责,搞好瑞天大厦总店、府西店、华安店,以及华阳商厦的隐患整改,确保防火分区设置、稳压泵运转、防火门材质等达到消防规定标准,并按程序进行消防、安监部门的审核、验收和安全检查。
教育局负责,要在整个教育系统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彻底消除各类消防隐患。同时,要协助各学校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搞好日常的应急演练。要重点抓好正定中学、正定一中、弘文中学消防隐患整改,确保实验楼、餐厅、行政楼安全出口畅通,男女公寓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等设施符合要求,弘文中学东校区消防检查审核、验收合格。对乒乓球训练基地公寓楼消防控制室不规范,办公楼、食堂、运动员宿舍缺乏疏散楼梯,住宿楼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高质量进行整改,并确保新训练馆通过消防检查审核、验收。
民政局负责,搞好绿林养老院、金太阳老年公寓的消防隐患整改,确保顺利通过消防检查审核、验收。
卫生局负责,加强县医院自动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正定镇负责,立即着手完善正定家具城室内消火栓和自动消防设施,确保通过消防安全机构验收和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本辖区的各类消防隐患整改,特别要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今年发生的5起因火灾致人死亡事故,有4起发生在农村,大都是由于用电用火不慎引发。因此,各乡镇要明确由包村干部、村支两委班子成员负责,电力部门和各村街电工配合,对村内和农户电线、电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纠正私搭乱接和不正确用电方法,尽快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村民用电、用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引导,努力做到宣传到位、教育到位、管理到位,提高防火和自救能力。
公安、安监、消防部门要切实发挥督查作用,及时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任务。要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所有隐患整改完成后,必须报请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整改任务高标准完成。对于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整改的单位和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停业的停业,该查封的坚决查封。对火灾隐患单位的有关责任人,按规定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造成危害。
“两办”督查室要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反馈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着力在消防安全预防上下功夫
抓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是确保消防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要切实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方针和“装备到位、队伍到位、培训到位、制度到位、预案到位”的要求,从基础工作抓起,从细节之处做起,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要加大消防基础设施投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综合建筑逐渐增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环节的火灾载荷和隐患大量增加,现有的消防基础设施已远远不能满足我县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从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大投入,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消防部门对原有消防设备要进行一次“回头看”,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有关标准,尽快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设施,该更新的更新,该淘汰的淘汰,特别要尽快将高喷消防车购置到位,下大力改善消防装备。同时,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制度,保证部队的正常执勤和战备需要,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整合力量,明确职责,完善消防设施,确保主管领导、专职管理、消防检查、隐患整改、奖惩兑现“五到位”。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之中,指导各村街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快推进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通信等消防设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切实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消防队伍,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保证。公安消防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扩大消防队伍,充实消防力量,强化业务训练,搞好执勤备战,开展实地、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灭得掉”。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充实消防工作人员,保障消防安全经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本辖区、本系统和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各村街要着手组建义务消防队,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逐步实现村村建有义务消防队的目标。各企业也要成立专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应急消防队伍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素质,切实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要加紧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机制,是提高火灾扑救能力和水平、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根本举措。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重大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联合培训、联合演习等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严格火灾事故报告制度,着力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确保事故及时得到救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重点隐患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重点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本单位职工应急处理能力,做到火险早预警、火情早处置。公安消防和安监部门要对各单位演练和完善预案情况进行验收。
四要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尽管我县每年都开展一系列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但对全民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引导和培训做得还不很深入,一些干部职工缺乏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安全意识淡薄,防范火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有欠缺,部分群众对火灾防范的认识不足,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2?14”火灾事故的发生,就是由于该住户消防意识淡薄,在装修过程中,自行改造复式住宅结构,将4楼入户房门封死,造成火灾发生后没有逃生通道,埋下了事故隐患。南城门楼火灾事故,就是由于我们部分群众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燃放升空烟花爆竹引起的。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创新形式,推进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要开展好“安全生产周”、“119消防宣传日”为主的安全宣传活动,指导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掌握最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熟知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特别要做好城区居民教育和疏导工作,着手拟定古城区特别是文物周边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条例,坚决杜绝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100米范围内燃放升空烟花爆竹行为,在县城区域内要设立严格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城区、正定镇及诸福屯镇部分村街,禁止放飞孔明灯。各新闻单位要积极主动开设专刊、专栏、专版,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典型的案例教育人,对久拖不决、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坚决制止和纠正“三违”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火灾隐患。
四、必须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事关全局。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
一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好消防工作,关键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要大会讲、小会讲、反复讲,特别是今年春节前夕,我们几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多次到一些单位进行检查,但仍然连续发生火灾事故,主要还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消防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导措施落实。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安排、具体协调、具体落实,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他领导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县安委会要统筹做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安排和调度,对各项工作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新格局。同时,要逐级建立严格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无缝责任链条。
二是切实强化依法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正视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前置审批权,严把市场准入关,决不允许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决不允许徇私舞弊、不加审查等现象的发生,对未经审批、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坚决依法取缔。要认真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价,实施分类监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撤销原批准证书。同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把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检查内容具体化、细节化。要从侧重事故处理的被动型监察,转变为预防为主的主动型监察;从一般性的监督检查,转变为深入的专项监督检查;从阶段性的大规模排查和集中整治,转变为日常性的监管和治理,发现问题,无论是大是小,都要紧盯不放,按照“谁的隐患谁治理”的原则,定人、定责、定措施、定时限,一抓到底,直至抓出成效。
三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因管理不严、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一查到底,切实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特别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姑息迁就。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要按照《关于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工作的若干规定》(县委办正办字〔20xx〕48号)及时上报。对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谎报、漏报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同志们,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时时抓,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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