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就校内停车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校内道路全路段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停放;
2.机动车辆(除摩托车)统一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地下车库或其它白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3.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其它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黄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4.严禁无证无牌摩托车、燃油助动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
5.对于违反通知要求停放车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且多次违反的将禁止违规车辆进入校园等措施。
6.本通知自20xx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请全校师生员工及入校人员积极配合,共创良好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告。
上海建桥学院校长办公室
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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