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非常有趣。
这本书写的是农场里有个小孩儿叫尼尔斯。他不爱学习、淘气调皮、还欺负小动物。有一天,爸爸去了教堂,尼尔斯看见了一个森林里的小精灵。他欺负了小精灵,结果小精灵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变成小人后的他能听懂动物的语言了。他骑在白鹅莫卡身上随着大雁去旅行。在旅行的过程中,尼尔斯逐渐把坏毛病改掉了。变得非常勇敢、乐于助人了。他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还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了小松鼠……克服了重重困难。经过了两年的旅行。尼尔斯又回到了家乡,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他再不是从前那个淘气、顽皮、爱捉弄人的尼尔斯了,而是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心的尼尔斯了。但是最使他遗憾的是再也找不到莫卡和雁群了,也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看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尊重他人,热心帮助别人,让世界更加美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