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南阳市三鑫商务快捷宾馆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详见施工预算单
4、总 造 价:
5、承包方式: 乙方包清工,甲方提供所有工程材料
6、开工日期:
7、竣工日期:
第二条 工地代表
1、甲方:
2、乙方: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清理施工场地,为乙方创造入场开工条件。
2、为乙方提供水、电和必要的生活帮助。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甲方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不得出现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乙方施工,如出现材料短缺影响的工期与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图纸设计方案的确定与会审,如有施工变更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并进行现场签证。
6、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不同工种班组之间的协调。保证其他班组的施工不得影响到乙方的正常施工。
7、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外部施工环境,确保乙方施工不受周围其它因素的干扰(包括各级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和防火规范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
2、严格依据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
3、施工期间,对甲方原不动结构和陈设予以保护。
4、保证各工种之间合理有序的安排施工,不得影响到其他施工班组的正常施工。
5、因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本工程由甲方采购的各类材料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由于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的后果有甲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认可的形象方案和工程项目内容清单组织施工。如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进行项目变更。变更单由甲方作为增减工程造价和结算的依据。项目若无变更,工程总造价以本合同所签价款为终最结算价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1、未经交工验收,而由甲方单方面使用者,视为交工验收合格。
2、工程交工后由于施工工艺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材料原因造成的返修或因在使用中人为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返修,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而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条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至一楼,由甲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对工程质量或工程造价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工程质量争议可申请工程质量监理部门或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机构认定。工程造价争议可申请审计部门审计结论还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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