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最近,国际国内发生了不少校园及学生不安全事件,4 月 16日韩国发生了“岁月”号沉船事故,截止目前已致 150 人遇难,仍有 100 多人失踪,事故中遇难者绝大部分为高中生。4 月 10 日海南文昌市一学校组织春游途中车辆侧翻造成 8 死 32 伤,3 月 3日,渭南市临渭区一小学教学楼在施工时,因塔吊钢丝断裂导致吊运木材坠落,致 2 死 2 伤;3 月 10 日,西安部分幼儿园被发现长期私自给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品“病毒灵”事件,不少孩子被发现存在头晕、腿疼、肚子疼等相同症状,引发众多家长的强烈不满;4 月 15 日汉滨区关庙中学学生发生了恶性砍人事件,造成1 死 2 伤。刚才,市公安局通报了“4.15”关庙中学 3 名学生被砍案件基本情况和近年来涉及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统计情况,一件件血淋淋的案件触目惊心,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让人为之叹息。近年来各级政府就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下发了不少文件,开了不少会议,省委赵书记、省政府娄省长,市委郭书记、市政府徐市长就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也作出了许多重要批示,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刚才市公安局通报的情况看,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上周发生的“4.15”事件,不仅给涉事学生和家庭带来了无法逆转的伤害,也给安康对外形象抹了黑,代价惨重。今天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夯实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责任,抓好关键部位工作落实,有效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如何有效预防校园及学生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我认为关键在责任,根本在落实。下面我结合当前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坚持责任法定。当前国家划分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方面责任的法律主要是 20xx年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 10 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23 号),该《办法》从安全管理职责、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作出了法律规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这是我们做好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扛在我们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不可推卸,不容回避,也回避不了。
第二,细化责任划分。校园及学生安全责任虽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有了一个原则划分,但是还不够细致,不够明确。一些不安全事件特别是校外发生的不安全事件,由于涉及到职能交叉等原因,谁来承担责任,出了事板子应该打在谁的屁股上,需要进一步细化。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落实“五长三线一否决”责任制(即市县(区)长、教育局长、公安局长、乡镇长、学校校长(园长)“五长”纵线责任制,党政线、教育线、家校线横线责任制)。市上这项工作市教育局牵头,市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配合,联合制定《安康市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原则上每项工作确定一个牵头责任部门,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办法》5 月底前制定,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施行,市政府将其作为今后考核和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各县区也要建立对应的责任区分制度。
第三,严格依法问责。 坚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在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方面要动真碰硬,让《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真正通上高压电。今后发生校园及学生安全责任事件,坚决按照现行法令执行,绝不姑息迁就。对当年发生较大以上校园及学生不安全事故的县区,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其他严重社会后果的,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市教育局会同市考核办等单位对原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印发实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市教育局会同市考核办,建议对该部门年度考核工作中予以扣分。同时,针对校园及学生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案必破,坚决予以打击。 第四,夯实法制教育。国务院参事、创新人才教育研究会会长、人大附中校长刘彭芝认为:学校的立德树人、思想品德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科学精神、人文情怀为主攻方向,要高扬法治、科学、人文三面旗帜,教师、教材、教学都要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这三个方面。我认为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切中了当前教育事业存在问题的要害。刘参事将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放在立德树人的第一位,充分说明了其在德育教育中的重要性。法治意识是现代文明的基石,知法守法是每个人为人处世的起码准则,一个人只要有了法治意识,那么他就会有底线、不出格。“4.15”事件的发生,可以看出涉事学生法治意识极其淡薄,有的只是江湖习气,与学生身份极不相符。“4.15”事件发生前,当事人和其他旁观学生没有任何人给公安机关报警,足见绝大部分学生心中都没有法治这根弦。要夯实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现在已经刻不容缓,不能再停留在文件中、口头上,必须深化到骨子里。从现在开始,由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牵头,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配合,结合“xx普法”规划,制定《安康市推进法律进课堂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奖惩办法,确保学生普法教育落到实处,法治意识得到增强。
第五,抓住关键人员。我认为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中的关键部位集中体现在四个人员身上。分别是教育局长、学校校长、学生家长以及班主任。教育局长和学校校长今天我就不多说了,重点说说班主任和学生家长。班主任在学生成长生涯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有的甚至超过了其父母对孩子的影响。班主任的称职与否,可能影响到一个孩子一生的命运。班主任一词在百度百科中是这样解释的: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的教师,是一个班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也是一个班中全体任课教师教学、教育工作的协调者。摆在班主任第一位的是学生的思想工作,其次才是学习、健康和生活等。之所以把思想工作摆在第一位,我的理解是一个学生思想上要是出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学习、健康、生活等都无法得到保障,迟早也会出现这样那样问题。“4.15”关庙中学 3 名学生被砍恶性事件看似是一起突发事件,实则是一起完全可避免可控制的事件,事件发生前的 24 小时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学生都知道却不报告老师,不报告学校,这是不正常的现象,也是我们主管和分管教育工作人员值得思考的地方。为何那么多预防机制和措施在事件发生之前都一一失灵,我想这起码最直接地证明了班主任在学生思想工作方面重视远远不够,学生思想工作做的还很不到位,还不能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形势要求,迫切需要提高。20xx年国家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从班主任的配备与选聘、责任和任务、培养与培训等方面做了原则规定。会后,各县区政府和各级教育部门要以《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为指导,在加强班主任的选拔配备和培训方面取得突破,创新培养形势,打破条条框框,真正把品行高、有担当、能力强的教师选聘到班主任位置上来,把班主任培养成善作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的行家里手。市教育局要就加强各类学校班主任工作出台一个实施细则,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强化班主任的职责,将建立 QQ 群、微信、学生信息员等制度作为班主任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引导班主任转变唯分论的陈旧观念,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要尽快扭转给不听话的学生贴上“差等生”标签、搞差别对待等当前班主任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做到一视同仁,爱生如子,把班主任的工作能量充分激活,让其真正起到安全过滤网的效用。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如何发挥家长的作用,构建起班主任、学生、家长预防不安全事件发生三位一体的金三角关系,我们却很少去想办法,或者想法很多但没有去实施。要推动各学校利用班会课、家长会、家访、校讯通等形式,与学生家长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既要让家长知道其在校园及学生安全中承担的责任,也要让其明白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对孩子成长的重大意义。对留守青少年、孤儿等特殊群体,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帮助学生选好监护人,监督其履行监护职责,确保三位一体不缺位。
第六,正确引导舆论。对涉及校园及学生安全的舆情事件,责任部门要第一时间查明真相,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发布消息,牢牢掌握舆论控制权。对急于撇清责任,恶意散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涉事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必须齐心协力。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涉及方方面面,只有齐心协力,让每一个安全螺帽都切实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做到教育和监管无真空地带,才能有效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今天参会的人员都是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在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方面都承担着重要职责,我们要站在为祖国下一代负责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倾注更多精力,安排得力人员,齐心协力来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少出甚至不出问题。
同志们,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事关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责任十分重大,我们要以这次会议召开为契机,迅速行动起来,抓紧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努力把各类学校建设成为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把更多的学生培养成为身心健康、遵纪守法、乐观向上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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