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国税局:
我公司(xx有限公司)于20xx年x月成立的类企业,现如今仍处于企业自身筹备和市场开拓之中。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关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故特此向各位主管部门申请“减免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事宜,请给予批准。
申请人姓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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