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 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地度过节日假期。
学院办公室
20xx年3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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