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号码: ,家庭住址: 协议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沟通一致,于年月日予以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并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待遇约定:
1、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按实际考勤规定结算至
2、按国家规定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故甲方以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岗位工
资作补偿,即人民币元 (大写: )
3、按甲方规定办理乙方社会保险至
4、一次性综合补偿即人民币元),乙方无任何异议。
5、履行本协议约定待遇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工资、加班、社保、公积金、其他补偿等所有涉及劳动和经济方面的争议,并放弃仲裁权利。
(二) 履行保密责任约定:
1、乙方需对本协议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协议关联信息,一旦泄露,乙方同意将一次性综合补偿全部予以退回,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由此产生的内部团队争议事件,甲方同时有权追诉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2、乙方离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商业机密涵盖范围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如有泄漏,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泄漏商业机密的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 离职工作移交和待遇兑现:
1、乙方应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办理好本职工作相关内容的移交,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待甲方确认无异议并经甲方批准后,兑现上述解除劳动关系待遇,移交过程中对公司资产损坏和丢失的,经甲方内部核定价格,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款从应得离职待遇中一次性扣除。
2、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在甲方系统内又重新被安置工作的,则乙方应在新岗位上开始工作的一周内将已领取的经济补偿金退还给甲方(提前通知金和综合补偿),如乙方不按协议约定退还,则可从乙方工资中按月扣除,直至全部扣清全部应退还金额。
三、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严格按本协议履行,甲乙双方 无任何劳动和经济争议。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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