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朋友:
为切实减少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3月13日,集宁区全域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清新的新春佳节,在此,我们向全区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共同守护洁净蓝天、清新空气和优美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燃禁放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体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益处,努力把禁燃禁放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燃禁放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积极消除隐患和事故。
居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携手行动起来,爱护好、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在此,提前祝全区的居民朋友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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