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甲方位于某地的住宅楼能保质保量的按时完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将住宅楼以包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在施工期间明确双方的职责、责任,现甲乙双方签定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乙方负责建筑住宅楼整体(包括地基、主体、盖瓦、粉刷的土建项目)。含泥工、土工、小工、模板、铁钉、铁丝、机械、脚手架、耗材辅料、等施工工具。乙方必须及时发放施工人员工资,确保住宅楼正常施工。甲方提供建筑材料(建筑所需的铁钉、铁丝除外)。需要的建材乙方必须提前七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将所需的建筑材料提供到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卸车及施工场地搬运由乙方负责(含卸车和搬运时的人员安全等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浇梁、柱、平面等重要工序,乙方承包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主体工程按图纸施工(主体建筑图纸附后),甲方如需修改,应在施工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图纸不符,产生返工的一切工料、人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使用破损模板,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地基以上主体按投影面积1:1结算,水上、栏杆窗台、化粪池另行计算。承包价格:主体为 元/平方米、阁楼包括盖瓦为 元/平方米,一次性承包。每层主体浇好后付当层工
程的70%,内、外墙完工后付至工程总款的90%,剩余10%工程款待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责任: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参保建工险。如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工具、建筑机械、建筑材料等防盗工作,如发生损失丢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 年月日开工,工期为个月, 年月日前完工(包括节假日及返修延误的工期,不可抗力的作业除外)。
六、违约:乙方需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人数,在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如有拖延乙方自愿承担 元/天,以弥补甲方损失。
七、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住宅楼建筑验收结束和工程款结清后,此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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