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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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乙方) 单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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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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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
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评价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2、要求评价报告内容完整、准确。符合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赴甲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并接收到编制评价报告所需齐全的基础技术资料后,于 30 个工作日完成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乙方向甲方提供评价报告 6 份(含省、州[地、市]、县局各一份)。
由于甲方提交编制评价报告技术资料时间延误,或甲方生产现场经安全检查后需进行整改,评价报告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编制评价报告所需的有关基础及技术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协助并提供乙方赴现场进行检查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共同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的资料擅自提供给第三方,保密责任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需签订保密协议的,双方协商另行签订。
五、评审方法:
评价报告完成后,由甲方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告评审申请并进行评审。
评审会议所需专家咨询费用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评价项目评价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人民币万元整。
(二)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须向乙方预付合同款的50%人民币为
2、待评价报告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并取得政府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万元整(*元)。乙方出具全额发票。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如乙方在甲方提供齐全的基础资料后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提供安全评价报告书给甲方,则按每推迟一天扣评价费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失实,数据错误,造成实际损失的,由甲方自己承担。
3、如果由于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给双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将向对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额计算。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如双方协商、调解不成,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司法程序解决。
九、其他事项:
甲方付预付款、资料准备齐全、甲方生产现场进行整改符合要求,乙方即开展相关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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