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被委托人:
我是座落在广州市 房房屋的 业权人 。现我委托 为我在广州市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执行和处理下列委托事项。
一、为我向房管部门办理出售上述房屋的交易过户转名手续。
二、为我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手续。
三、为我向房管局档案馆调档、查阅、复印等手续。
四、为我向地税局办理与上述房屋有关的手续。
五、为我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涂销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六、为我向银行办理上述房屋抵押贷款、还贷赎契事宜及领取有关文件(房地产权证、共有证、他项权利证、还清款证明、退保证明、保险单、购房发票/收据、还款清单等)。
七、为我向保险公司办理退保的手续及领取退保款。
八、缴纳上述房屋有关的税费和支付一切必要的费用。
九、为我向有关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退案(撤消)等一切相关手续。
受委托人任一人均可全权办理上述委托事项。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受委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妥为止。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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