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甲方将科技园区设施农业基地钢结构大棚 栋转让给乙方,同时将大棚所占土地(每栋大棚700㎡)承包给乙方,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土地承包期限:承包限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土地承包费:每年每栋大棚土地承包费 500元整。承包费标准每三年调整一次。
3.大棚转让费:钢结构大棚造价每栋20xx0元,乙方分五年还款,第一年还款20xx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还款4500元。
4.滴灌基础建设费:灌溉基础建设费每栋800元,乙方分四年还清,每年还款200元。滴灌管由乙方自行购买。
5.生产管理保证金:每栋大棚每年收取生产管理保证金200元。以保证乙方服从园区统一管理及大棚周边分担区的卫生整洁。经甲方代表考核达标后,于年末返还保证金,如未完成考核内容者不予返还。 6.交款方式:每年日3月1日前缴清土地承包费、滴灌基础建设费及生产管理保证金。大棚转让费于每年7月1日之前付清。
7.乙方于五年内还清全部大棚转让费后,大棚产权归乙方所有,到期未能缴清大棚转让费用者,经催缴无效,甲方有权于当年8月1日前,收回大棚另行转让。
8.如乙方不能于当年3月1日前缴清土地承包费等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将于当年将大棚转租他人。
9.甲方出让大棚位于科技园区设施农业基地:
10.大棚仅限于种植生产使用,种植作物种类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强制拆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有权对大棚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接收同意书》乙方应对所承包的大棚加以保护,签署《接收同意书》后,大棚的一切维修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自然灾害)。
12.乙方承包大棚后在生产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计财科备案一份。双方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有效期限为承包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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