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情况。荣县东兴镇吕仙村村道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荣县20xx年县级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管部门为荣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单位为荣县东兴镇人民政府。该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由申报单位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东兴镇党委政府按照资金使用范围编制了实施方案,将该笔资金用于贫困村吕仙村的村道硬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荣县东兴镇吕仙村村道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硬化道路总长1.8公里,路面宽3.0—3.5米(受限路段按不低于3.0米宽实施),0.18米厚,C30砼水泥路面。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吕仙村48户134人的收入和出行难问题(其中可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17人人均纯收入500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实施内容与该资金使用范围相符,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实际情况,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该项目资金为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施工队伍确定后进场施工时预拨款不超过总投资的30%,进度拨款不超过总投资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结算,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到位,资金的开支范围、标准和支付进度符合相关要求,资金支付与预算一致。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东兴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对项目建设进行领导和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报账程序。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党委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督和指导。该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招投标。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于20xx年8月18日开工建设,11月20日竣工,总共新建宽度3.0-3.5米,厚18厘米,c30水泥砼路面1.8公里。
(二)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建成后,极大地改善吕仙村村道交通条件,有力巩固了贫困村吕仙村的脱贫成果,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幸福指数。项目的建成对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助推特色产业发展,改善运输条件增加群众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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