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这次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主要目的是对上半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正确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确保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刚才,各部门结合各自的监管职责作了很好的发言,我都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监管、狠抓整治,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一是体系建设日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更加牢固。各食品企业与各监管部门均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企业及行业自律有所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逐步建立;各镇、各监管部门明确细化职责,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健全完善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食品安全环境明显优化。坚持以专项行动为总抓手,强化政府牵头、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自律四项责任,扎实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辣椒及其制品专项排查、问题乳粉清查清缴销毁、排查“假冒伪劣酒”等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维护了全县食品市场安全。三是食品安全宣传效果明显。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宣传、培训,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增强了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与合力。
总的来讲,上半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严格执法的结果,更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无私奉献、努力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同志们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和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各种食品安全工作的新矛盾、新问题也层出不穷,为我们不断适应新形势、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二是食品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少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现象还未根本消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加工食品等情况时有发生。三是监管还有空白,执法力度、手段还不够大。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本着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决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下半年食品安全工作
(一)强化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杜绝制售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产品和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产品质量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从推进生产过程标准化、加强产地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等方面入手,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回访、监督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就企业环境卫生条件、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出厂检验销售等四类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病死毒害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有毒有害包装物等行为;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不控制、无记录,执行标准不备案,产品出厂不检验,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销售流向无法追溯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经常性排查力度,及时、彻底清剿各类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严惩。
3、严格市场准入,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进一步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督和抽检制度,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食品风险较大的乳制品、中老年食品、儿童食品、火锅底料及调料、散装食品等重点食品为重点,在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自律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市场抽检频次,严厉打击经销不合格食品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广告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的食品广告,特别是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广告;依法严厉打击仿冒知名食品的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依法严厉查处不按要求索取相关证照及购物凭证、台账记录不齐全等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排查治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重点严查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严惩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加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现场监督力度,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对农村家宴的监管和指导,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评选一批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县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二)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
1、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县质监部门要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县畜牧、水利部门要严厉打击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违法行为;县药监部门要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的综合治理。各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3、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公安、农业、水利、质监、工商、食药监、经贸、教体、畜牧等部门,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县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4、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县农业、水利、畜牧部门要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要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
5、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县畜牧部门要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县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要会同公安机关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
6、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县质监、工商部门要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生产加工企业和市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要会同县药监部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
7、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县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县公安部门要会同质监、工商部门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三)立足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县食安办及各监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全县饮食环境安全。
2、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督查。今年,县政府与各镇、各相关部门已签订了《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县食安办要组织对各镇及监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考评结果将列入全县年终综合考评,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不得私自对外公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按时报送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认真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措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监管部门内部要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监管责任沿着纵向层层落实下去,划分责任区,实行横向划片定人定责管理。
(二)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凝聚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疏漏;要在县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执法部门要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对食品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拳打击,严厉处罚。县食安办要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的机制与措施,确保种养殖、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各环节全程监管、无缝监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以及问题严重的摊点、市场,形成政府、企业、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举报投诉制度,公开监督执法信息,鼓励社会监督举报,扩大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能力,着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坚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加求实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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