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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销售代理合同

2020-06-07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深圳市日兆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乙方: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工艺产品在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铺货安排,并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同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

  2、返利: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甲方将给予返利1%(即100元),满3万元返利2%(即600元),满5万元返利3%(即1500元)。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者可享受报销广告费用200元内,但需甲方实地确认。

  3、结算方式:合同期内铺货产品货款作为铺底,补货结算为现金,合同期满可续签,不续签者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者应包装完好原数归还铺货产品,如产品出现划痕、产品损坏,包装损坏等情况影响甲方二次销售,乙方必须以结算价格买断。

  4、原则上甲方在同一区域只安排铺货一家,乙方在6个月内需完成至少1万元的业务额,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同一区域开发其他客户安排铺货。

  5、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__月__日止,合同签约地为,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6、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日兆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

  签字(盖章):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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