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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实用版

2024-03-15 来源:乌哈旅游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目录

  第1条 定义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 先决条件

  第5条 提款

  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 承担费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 保险

  第12条 税款

  第13条 费用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第15条 约定事项

  第16条 违约事件

  第17条 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

  “银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国银行,3)纽约_________,和4)伦敦_________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1)部分”和“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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