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杭州市和我市处于火灾高发期。11月14日12时38分,位于江干区彭埠镇的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1月26日20时37分,位于拱墅区长乐路45-2号的居民房二楼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和瑞安市分别于12月3日、5日、8日发生3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对此、省、杭州市及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门批示,要求各地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消除火患。为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杭州市政府统一部署,针对我市的火灾形势及特点,现就加强“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部署周密,切实加强“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
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消防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急事来抓,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各系统各行业和社会公民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重要性;要成立临时组织、确定人员负责、落实专项经费,建立扎实有效的宣传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举措,进一步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扎实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法律政策,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全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立足实际,努力在宣传形式和内容上取得突破,敢于出新、出奇、出精、出特,积极营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一)抢占平台,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平台的作用,积极开辟消防宣传专版、专栏、专题、专页,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及时报道重大消防工作措施、动态及先进典型、经验,普及消防法律法规,传播消防常识,对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行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各类社会新闻媒体要与公安消防部门紧密配合,全力支持消防宣传攻坚行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舆论氛围。
(二)多种形式,增强消防宣传实效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消防知识宣传普及的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感召力;要运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宣传方式,以消防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固定宣传板、宣传橱窗、宣传专栏、咨询点,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传单、图画等资料,举办消防法制文艺演出,开展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活动及媒体专栏、专题宣讲、专家座谈、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普及宣传消防知识。要积极依托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和消防志愿者等渠道,通过发放消防传单、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力争每个家庭做到“两懂三会”,即“懂家庭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三)创新载体,开辟消防宣传舞台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积极联合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设置短信发送平台,定期定时发送消防知识短信;要充分发挥消防教育站(馆)和消防科普基地的教育培训功能,加大开放力度,完善活动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增强针对性、知识性,提升吸引力、感染力,切实让群众“来有所学,学有所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做到“五个有”,即“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自救逃生演习、每年有消防主题活动”,近期要重点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和自救逃生演习,力求“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有效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抓住时机,突出消防宣传重点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用火、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型群众活动相对增多的特点,结合冬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社会单位、市社区、农村、城郊结合部、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出租房、车站码头等场所,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现场演示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并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和教育力度,普及消防常识特别是群众自防、自救和逃生知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防火工作,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的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重点是火场自救逃生、用火用电安全措施、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等。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孤寡老人等群体的宣传服务,结成邻里守望的帮扶对子,使弱势群体能得到消防安全保护,提高防范能力。
三、广泛动员,全面参与,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充分发动社会各单位,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社会各界自发组织、广泛参与、相互宣传、自我教育的良好机制;要在引导督促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或警示语,播放消防宣传片或宣传字幕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辐射面广的优势,宣传社会单位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的举措和成果,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不断扩大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确保消防安全宣传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