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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

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经营餐馆需要营业执照,销售衣物也需要营业执照。有了营业执照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那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营业执照之后,又怎么样才能领取回来,领取的时候需要什么资料呢?

本人去的话,带好身份证即可。如果别人去领取,那就带好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一、营业执照领取需要的材料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

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一定要注意在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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