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和为促进与外部合作单位、及相关部门交流沟通。拟倡议在公司内自发组织足球队,自发开展足球活动。
一、组织方式及球员构成
1、足球活动采取员工自发组织的形式,与公司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2、足球活动中产生的跌打扭伤等各种意外伤害,均由球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足球活动主要球员暂由集团本部和地产公司员工构成,人数初定为10人,今后视活动开展情况再作增减。其它子公司有兴趣的员工在条件成熟时可申请加入。
4、活动方式包括代表公司的比赛活动、自发组织的比赛活动、和平时的训练活动。
二、活动费用
足球活动由员工自发组织,公司视情况可提供一定的赞助费用。包括:
1、服装费:每位球员配备包括球鞋、球袜、比赛服、外套等,预估为1200元/人,如按初定10名成员计算,服装费共计约12000元;今后如发展壮大,再视情况进行扩大。
2、餐费:代表公司的.对外交流比赛或其它重大比赛活动时的餐费由公司全额赞助,球队自发组织比赛或训练后聚餐餐费自行承担。
3、其它费用:比赛用水费、交通费、场地费、比赛用球费等由公司赞助,但须审批同意。
4、未经同意和上文未明确说明的费用公司概不赞助,特殊情况可另行申报。
三、活动规则
1、参加足球活动队员采取自愿加入形式,并收取每人200元活动基金,用于队员无故缺训缺赛罚款等。
2、公司赞助的服装,如参与人员未满半年不能继续参与活动的,则应退还服装费的60%,满半年未满一年不能继续参与活动的,则应退还服装费的40%,一年以上则不用退还。
3、其它相关规则详见足球活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