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出租甲方依法可以出租的厂房和场地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厂房和场地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及场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租赁车间为南侧房屋的西半部(原焊接间和喷漆间)和西侧仓库,总面积约200平方米。租赁场地为原址。
二、租赁目的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厂房和场地作为加工纸壳和塑料制品及仓储的企业场地。
2.2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批准,不改变前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厂房和场地的租金、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应在一次性支付租金1万元后的20天内,协助甲方将空置的场地和房屋移交给乙方。
3.2厂房和场地的租赁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续租的,乙方有同等价格优先租赁权。
3.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和场地,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厂房和场地,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4.1租赁期内,乙方使用厂房和场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等,均由乙方承担,并于当月结算。
4.2乙方应承担因其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与取水许可相关的费用)、排污及安全责任。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导致厂房、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和失效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可装修房屋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乙方在改变现有房屋结构前,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或改造现有房屋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如需另建房屋,其计划和预算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六、房屋归还时的状态
6.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乙方应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7天内归还厂房和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退房的,乙方应按每逾期一天5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厂房及场地占用期使用费。
6.2乙方归还的工厂和场地应符合整常使用后的状态。退回时,须经甲方验收,各自费用相互结算。
6.3乙方归还厂房及场地如有损坏,按实际损失及市场总额赔偿。
七、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7.1如因国家建设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将无条件迁出。
7.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垫付的所有维修改造资金和建设资金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将未使用的租金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乙方垫付的新房款。
八、其他条款
8.1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和场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独立处置,不受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家庭成员)的干涉或追索。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和场地不存在债务纠纷。
8.2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确保工厂和现场的一切安全,如发生火灾和盗窃等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乙方自接管之日起对九台市新教育之星负责。
8.3爱护设备工厂,确保工厂和设备的未释放部分不丢失。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明确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愿意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
8.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