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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作计划 篇3

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XX区城乡建筑工地规范管理专项指挥部根据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本着城乡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标本兼顾抓整治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同时对今年以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截止20xx年6月1日,共出动890余人次,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了56次大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140余个,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检查发现问题684余个,共责成施工企业清理施工现场垃圾1257吨;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379吨;更换、架设施工现场安全网35850平方米;治理施工现场污染80处;治理抛洒建筑垃圾车辆40次,并对问题突出的35个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全区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有了明显改观。

  2、强化措施,对全区各在建工地的施工现场环境、农民工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噪声和扬尘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实现了“现场围挡美观规范、材料堆放整齐有序、运输车辆清洁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垃圾渣土清运及时、污水排放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周边卫生状况良好、工地整治氛围浓厚”的目标要求。

  3、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责令各参建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促进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重点抓好施工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倒塌事故的防范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4、加强日常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监管,把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检查纳入日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各类大检查时,把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内容融入其中,整治、管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连动的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全区各级管理部门和广大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施工企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要求,本着城乡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明显改善,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到位”和一个“不平衡”:

  一是认识不到位。仍有少数建设(开发)单位、施工企业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认识不足,对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重视程度不高,只顾片面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是投入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能及时足额地拨付和使用,尤其是建筑工地生活设施建设标准比较低、配套比较差。

  三是管理不到位。工程项目各方主体的力量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施工单位自身努力不够,建设单位配合不够,监理单位责任不够,管理部门监管也不够,合力效应未能真正凸显出来。

  四是配套设施不到位。生活区临时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程度较低,卫生防护落实不够,环境条件较差,管理措施未细化,带泥上路、噪音扰民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五是发展不平衡。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乡镇建筑工地与中心城区主要街道重点路段上的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差距较大。

  上述情况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我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治理工作的效果,问题不容忽视,思想不容懈怠,需要我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标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扎实推进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20xx年9月底前,全区建城区新开工工程90%以上实现标准化管理;

  20xx年12月底前,全区建城区新开工工程100%以上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及卫生标准》及《XX市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建筑工地作业人员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入手,采取措施,加大投入,配齐相关设备设施,切实维护和保障作业人员的基本权益,实行人性化管理,切实关爱广大务工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建筑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落实责任主体,多方齐抓共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明确各方的主体责任,即: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规定,对所承担项目直接负责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监理单位承担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理责任。同时,要求各方主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努力营造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要求各参建单位和管理部门要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切实抓好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在施工现场的贯彻落实。

  (四)加大监管力度,抓好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强化管理,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全区所有新开工的建设项目都要按标化工地标准进行控制。城区所有工地必须落实专人清扫保洁,配备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覆盖,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带泥上路、噪音扰民等行为,对未达到要求的建设项目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停工进行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做好每周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各项目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实现全区建筑施工现场 “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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