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我院儿保科工作在金安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方针,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落实《金安区区妇女发展纲要》《金安区儿童发展纲要》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了我科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使我科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有了长足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
执行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发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依法保护儿童的健康权益。
今年五月份,我们组织金安区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及卫生院为所属托幼园(所)的在园儿童进行了健康检查体检工作,共体检了21352名儿童,体检中共查出各类患病儿童2810人,并为每个体检
儿童进行了健康评价,卫生保健指导,疾病的特征与治疗。对每一名在园儿童健康体检合格后,发放健康证,方可入园(所)并及时为家长,幼儿园予以反馈信息。
二、依照托幼机构十五项卫生保健制度对其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工作。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是公共卫生的重要方面、是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是有效预防儿童疾病及意外伤害的重要保障。今年我科加大了对金安区内托幼机构十五项卫生保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自今年元月至12月间,分别对金安区内的16所幼儿园进行了督察,发现了许多问题:
1、未经审批非法的私立幼儿园增多。
2、卫生保健情况:大多数幼儿园建立了各项卫生保健制度但未上墙、无专职保健医生及保健隔离区,保教人员有无证上岗者20人,儿童入园体检几乎未做。
3、膳食管理:有中餐的幼儿园,均制定一周食谱计划,但未进行营养计算。能够随时给儿童提供饮水的幼儿园有16所。
4、卫生消毒,安全防护等均不达标。
三、对策措施
1、主管部门牵头,纳入长效管理,国务院已明确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教育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在强调教学质量、设施条件的同时,应重视托幼机构的安全防护、膳食营养、消毒防病等卫生保健情况,做到保教并重,并纳入经常化管理。卫生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相关部门配合,加大监管力度,托幼机构的合法运营,需要通过教育、卫生、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环境检测等相关部门进行办园资格审核、执业注册、年度复审等,目前整个社会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认识存在着盲点,要改变现有状况,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协作,对新开办园(所)要严格按规定审批,对非法私立园(所)予以取缔,并以疏导为主,帮助有条件的私立园(所)逐步转化为合法机构,满足市场需求。卫生部门积极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预评审和复审工作,使各项软、硬件设施符合儿童身心健康的要求,走上合法运行轨道。
3、广泛社会宣传,健全公示制度,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加私立园(所)办学的透明度。通过办专栏、专刊和电视专题节目等方式宣传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让全社会都来重视、监督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关心下一代在托幼机构中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健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公示相关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使私立园(所)的开办者和管理者重视卫生保健工作,保证卫生保健工作能在私立园(所)中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