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x厅函[20xx]号)、《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司函[20xx]3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闽[20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于20xx年秋季开学起,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现将学校课后服务初步方案告知如下,请大家支持配合。
一、服务对象
我校有按时接送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基本原则
自愿、有偿原则。课后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
三、服务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学习日放学后(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四、服务内容
1、课后看护班(作业辅导服务、常规看护班、自主阅读)
按报名次序将同年段50名学生编为一班,安排一名教师组织完成作业,针对个别学生的个别问题进行个别答疑和帮助。
2、特色课程班
立足本校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兴趣班活动,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增强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服务场所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主要场所为学校的田径场、部分班级、专用教室。
六、收费标准
学生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设课后服务所需费用具体将根据上级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待近期出台文件再另行告知)
七、参加流程
政策告知——提交申请、自愿选择课程——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期待家校携手,促进孩子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如有意向想让孩子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家长,请关注并参与学校钉钉平台发布的《课后服务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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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