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辖区内国际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
2、依法对本辖区内涉及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执行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出口收汇核销、核销单的发放管理。负责对外商验资询证的管理以及贯彻执行各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及相关实施细则和宣传工作。
二、服务内容
本辖区内出口企业、外商企业的出口收汇核销,核销单的发放,外商验资询证以及各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服务对象:本辖区内办理外汇业务的各金融机构、进出口企业、外商企业。
四、服务承诺:
1、国家外汇管理局县支局通过外汇服务中心窗口向社会提供经中心支局核准的各项外汇业务服务。
2、本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客户尽职尽责办理外汇业务。
3、本中心工作人员要求着装整洁、热情服务、文明礼貌。严禁本中心工作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索、拿、卡、要和故意推诿。对于无故不办理业务或不依法办理业务的事实,客户可向我支局监督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办理外汇业务时限。出口收汇核销,核销单的发放业务3个工作日内。外商验资询证业务5个工作日内。
五、主要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
办公电话:
六、联络员信息
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