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事关学校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学校、学生本人及学生家庭都应对此各负其责,学生本人更是责无旁贷。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顺利完成学业,作为云南财经大学的在读学生,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就学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管理,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同学的风俗习惯。
二、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任何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不在校内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不组织和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签名活动;不组织和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外出旅游、到江河湖泊水库游泳等)。否则,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自己承担。
四、根据学校规定,学生一般由学校在校内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到校外住宿。如确需到校外住宿(包括昆明的同学回家住宿),我承诺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首先,由本人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我的姓名、所在学院和班级、申请到校外住宿的理由,书面声明“住宿校外是我本人的意愿,住宿校外期间不管发生什么安全责任事故,均与学校无关,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若回家住宿,我会如实向学院提供家庭联系电话和家长姓名,以供学院核实;若在校外租房住宿,我会及时提交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凡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同时还要提交家长同意外出住宿并声明自负安全责任的材料。
(二)班主任审核签字后,将相关材料交学院学生管理中心,由学生管理中心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学生管理中心备案。
(三)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学生才能搬到校外住宿地点住宿。若在校外租房住宿,入住后,我会及时去住宿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四)在校外住宿期间,做到: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不法侵害;注意安全使用煤气、电器,不违规用电;注意交通安全;经常保持与学院联系,如更改联系电话或住址,我会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
五、为减少和杜绝学生宿舍火灾隐患,承诺不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生火做饭;不使用明火灯具(如蜡烛、酒精灯、电炉、电热棒等);不躺在床上抽烟、乱扔烟头;不在宿舍内焚烧杂物等。
六、遵纪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我保证在每天23:30以前回到宿舍就寝;不留宿他人,不在外留宿;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七、不参与赌博、酗酒,不滋事,不打架斗殴。
八、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有关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承诺书》于学生在云南财经大学就读期间有效,共一式三份,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云南财经大学东盟学院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