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当人的行为突破道德的底线时,那么他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目前推行依法治国方针,道德与法治的课程在中小学教育中也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道德与法治更新了课程标准,明确了课程性质,该科目作为一门以学校低年级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具有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乐于探究喜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综合性课程。详细介绍了它的课程特点,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具有生活性,二是具有活动性,三是综合性,四是开放性。再次定义了该课程的课程理念,它的设置以引导儿童喜爱生活,学会关怀,积极探究为课程的核心,要求珍视童年生活的价值,敬重儿童的权益,让道德存在于儿童的生活中,使德育离不开儿童的生活,最终让教与学植根于儿童的生活。
课程的设计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三条主线和四个方面构成课程的基本框架,三条主线分别为儿童与自我,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四个方面分别是健康安全,生活开心,积极的生活负责任,有爱心的生活动,手动脑有创意的生活。三条主线和四个方面交错,构成了儿童生活的基本层面。从宏观与微观共同入手,让孩子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养成正确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此次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的进一步修改与完善,是紧跟时代步伐,适应低龄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通过课程标准的更新引导教学实践做出变革,对于实现加强儿童道德与法治意识的目标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