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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运输合同模板集锦 篇28

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托运方(甲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承运方(乙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货物运输合同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限:

  二、 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道路汽车运输,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在当次运输活动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备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2、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交易通用的包装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国家没有统一包装标准或行业没有通用的包装标准的,应采取足以保护货物,满足安全运输要求的包装方式。否则,乙方可以拒绝运输。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货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对货物妥善包装,制作危险货物标志和标签,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危险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甲方托运其他物品,如易碎,禁止倒放等物品应在包装上明确标识,以便于装卸和运输。

  3、 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当与申明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值、性质、数量相一致。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或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的,甲方应当办理完毕的相关手续交乙方查验。

  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转账支票。

  5、 货物托运后,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

  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目的地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因此作为给乙方增加的实际费用。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对托运的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确认,并安排与托运货物性质,数量相适应的运输车辆。

  2、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 负责承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向甲方收取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清规定的各种运杂费,乙方对其所托运的货物有与运杂费价值相当的留置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对于超过30天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取回所托货物,逾期不取的,乙方可将所托货物提存或按当前市场价处理(仅限鲜活易腐、烂产品)。

  5、 为了降低货物运输风险,乙方应为托运的货物办理保险(保价)手续。

  五、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双方签订的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制作交货凭证并由收货人签字,作为完成运单所载运输工作的证明,乙方持交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凭乙方所提供的交货凭证,在确认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后,凭运输发票在每月25号前付清当月运费。

  六、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应予以

  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货损及追享货损产生的经济损失做出全额赔偿。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向甲方提供相关书目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 违约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因申报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费用承担人不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保管费以及

  其他相关费用的,乙方对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乙方责任

  1、 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乙方应按照托运货物运费的10%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 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及时提货。

  3、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运输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按托运货物总价值的 %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如将货物错运目的地或错交收货人,应纠正错误,并承担纠正错误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果货物逾期运达,或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运输费用10%的违约金赔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费和收货方的索赔费用。

  5、 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于乙方责任的,先由乙方赔偿,再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方追偿。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留置货物并及时告知甲方。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补充条款。

  九、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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