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落实上级对高速通道林造林标准的要求,甲方在**镇新庄村境内高速西侧视线范围内进行造林绿化,需租赁乙方土地 亩,付款标准每年400元/亩,合计 元。租赁期限为10年,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期间在租赁土地上进行平整造林绿化,树种不受乙方干涉。甲方如需转让变更,乙方应予以配合,租赁协议继续生效。
二、甲方每年3月12日应向乙方付清当年签订协议日至次年协议签订对应日的年租金。乙方如不能按时收到租金,有权收回土地。
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一切租赁土地上的'矛盾纠纷。甲方在租赁土地中若有用工,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
四、10年后如甲方需要继续租赁,租金另行协商。
五、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