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项目编号:)项目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的要求,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及附件:
12货物描述及附件说明:
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家具及相关服务,本合同中家具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数量等有关描述详见合同附件:报价明细表。
二、标的:
合同总额(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定金款: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大写:)于支付;
32合同余款: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大写:)于甲方支付;
33以上款项均以方式(转账支票、现金、电汇)支付,所有款项均按乙方规范名称支付。
电汇和支票应填写乙方单位名和开票日期,所有款项均由乙方书面指定的财务人员(非业务经办人)收取,未经书面确认,甲方不支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本条款约定而造成损失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4报价含安装费(甲方只提供差旅费),含40元米布艺款。
35取费用)。
四、交货及验收:
41交货地点:
42
43交收货期:。
44甲方应在乙方到货后签收),逾期天以上未予签收,视为乙方已按全数交货;
45交货安装场地:为保证安装质量和工期等,由乙方负责代办物流运输,运费由甲
方支付。
46验收按第五条有关规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47验收发现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应提出书面异议,列明不合格的项目、数量及处理
建议,对于验收后经双方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
五、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51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必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需方要求;
5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确认产品款式(包括材质、造型、色号、面料)、规格、
数量、质量进行生产,生产物料不含人体有害物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否则乙
方承担第三方给予甲方的违约责任;
53甲方对家具功能设计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双方设计人员技术交底的要求制造,
使家具满足技术交底的要求;
54由乙方提供设计的定做产品或异形产品,应符合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描
述。
甲方未予图纸等技术性确认的,按乙方设计标准生产。
55对于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甲方只提供差旅费),经三次以上不能修复或双方确认无法修复时,乙方予以更换。
对于甲方使用不当或自行拆迁、搬移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只收取材料费。
乙方应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双方责任:
61乙方所交付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视家具具体情况
予以修理或更换,并自行承担因修理、更换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62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5%与累
计延误天数相乘得之款项目赔偿需方,关承担连带损失。
如大量产品质量均达不到供货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货款。
如出现退货情况,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未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
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4乙方在家具安装过程中,如家具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遗失,由乙方免费负责维
修或按本合同要求免费重新制作。
七、免责条款:
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政府法令
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
八、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裁决或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保修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
合同执行
期内,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经双方单位盖章或双方代表签字后与合同一并生效。
自合同签订后,为方便高效工作,凡是关于产品设计、颜色、规格、款式以及关于送货安装及付款通知等有关需甲方书面确认的事项,经传真确认后均为有效附件。
十、本合同共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