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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男 汉族 岁 现住址 职业 身份证号 手机:
甲、 乙双方经充分协议,在相互完全自愿、互利互惠、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前提下达成以下承包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有的车牌号为蒙K30303、车架号LVBSLFJB84L015047,发动机号:6C250B0441611欧曼牌BJ4208SLFJB-2大车由乙方承包经营。
二、承包期从20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其内,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乙方已交全部承包费和保证金;如乙方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但因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外。
三、为确保合同的全面、适当地履行,应甲方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随即向甲方交付:伍万(5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保证金由甲方退还乙方。甲方指纹: 乙方指纹: 保证人指纹:
1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男 汉族 岁 现住址
四、双方约定承包费每月为人民币:叁万(30000.00)元。
乙方保证每月的承包费于当月日前一次性交付甲方。如不能按时如数给付甲方承包费,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扣回车辆解除合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抵作所欠甲方的承包费和所造成损失的赔偿。
五、本合同签字前乙方应对所承包甲方的大车进行认真检验,并可对车况提出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
六、甲方在本合同签字和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后,随即将大车和随车的所有相关证件、费用单及车钥匙妥交乙方。
乙方应对甲方所交的大车的所有相关证件、费用单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所需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并可经保证人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伊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保证人各一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保证人签字并按指纹即生效。 甲方: 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人: 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指纹: 乙方指纹: 保证人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