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
项目名称:功夫小子中式营养快餐
受让方(甲方):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
北京食神轩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北京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技术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经实地考察后,愿意加盟==店。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品牌使用费,技术设备费,商标权使用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设备按合作手册中所列详细清单配送(所配备设备由定点厂家生产)。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二年,临期满前一个月申请续签合同,免收合作费用。从签订合同==年==月份起每月应向总部缴纳品牌管理费
元,每三个月缴纳一次。延期二个月缴纳的总部作违约处理,超过三个月将自动解除合作合同,同时总部停止配料供应。
第三条
技术资料的正式转让期限,在甲方向乙方财务部门正式交清应交费用后,乙方将所有的技术资料交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负责甲方技术人员培训(含管理人员)特级功夫店培训人员4人,培训时间为15天;三级功夫店培训人员3人,培训时间为10天;一级功夫店和二级功夫店培训人员2人,培训时间为7天。
2.保证及时供给核心配料“MIWON”(味料)及合作商在当地难以采购的各种配辅料,总部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总部负责。
3.提供总部开发的各种新产品,享受技术升级。
4.对合作商所购配料在收到货款10天内保证配送到(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乙方不得影响合作商的正常营业。
5.为保证合作商的正常开业,总部根据合作商的需求,派人指导10天,费用由甲方承担。
6.根据甲方的要求,总部可分配一名技术人员长期驻店工作,驻店技术人员的薪金待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必须在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违纪行为由甲方自己承担。
2.甲方必须保守各类配方的秘密,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出让或转让该技术。
3.店面形象设计制作应严格按照总部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求制作,维护总部指定的统一形象要求。
4.接受总部市场调查督导员的不定期检查指导,对经营上和形象上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监督员的要求整改,确保总部利益和自身利益的提高。
5.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或私设分店。(代理商和独家经营店除外)
6.擅自外购劣质配料导致影响功夫小子产品品质的作违约处理,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开业后必须向乙方提供每月的经营报表,以便乙方掌握甲方的经营状况。如果甲方连续三个月不提供经营报表给乙方,乙方将对甲方按自动退出处理。
第六条
总部授权甲方在=省=市经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违约将给予守约方五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连带损失。
2.甲方无论以什么形式出让技术或买卖技术,乙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所得的收入,并取消合作资格,停止一切配料的供给。
第八条
争执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执,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北京食神轩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地址: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瑞祥路14号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