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致公司:
本人李某某(身份证: ),年月日通过应聘入职于贵公司,在贵公司担任一职,主要负责工作。经双方口头协商月工资元,试用期2-3个月,试用期工资元。本人工作期间,一直爱岗敬业、勤劳奉献。然而贵公司不仅未与本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为本人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而且无故扣发本人年月工资元,贵公司的以上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现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以及第八十二条等法律规定依法通知贵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贵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为本人安排办理工作交接事宜,逾期安排办理工作交接事宜造成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贵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本人要求贵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人支付扣发工资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作差额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元,并为本人依法足额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若贵公司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联系本人处理以上事宜,本人将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