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本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公平、合理、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已充分知悉,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已有清楚了解,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中药材的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中国药典》20xx版执行;
(2)按卫生部颁标准执行;
(3)双方封存的样本标准。
第二条 中药材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结合包装):按甲方要求规格、型号、数量包装。 第三条 中药材的包装标准:以双方协商规格为准。 第四条 中药材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到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中药材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中药材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中药材的价格:按双方签定合同价格。
2.中药材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验收方法
按《中国药典》20xx版质量标准验收;
第八条 对中药材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中药材的品种、型号、规格、产地、水分含量、花色等质量等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同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中药材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中药材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 乙方对其向甲方销售的中药材所有品种中存在假冒伪劣、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含量残存超标、杂质等造成消费者损害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相关部门罚款等处罚的或者导致甲方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均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全部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中药材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水分含量、杂质、及有毒有害含量残存超标等其它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购买,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中药材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中药材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必须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就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灭失或增加甲方保存成本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中药材、多交的中药材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中药材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本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非因质量、乙方逾期交货等由于乙方原因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要求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双方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住所地)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过诉讼解决此纠纷。
3.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4.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二份,甲方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共同协商解决。
以上全部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均以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的全部内容,是双方完全意思一致的结果,同意的盖章(签字)予以确认并生效,充分遵守并执行。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个人的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