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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合集 篇11

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买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

  卖方: 签订日期: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产品的名称、商标、规格、数量:

  二、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以确认样品为准。

  三、 检验方式及标准

  1、 检验方式 买方或其授权代表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2、 检验标准:按货物描述单和合同要求;货物描述单和合同未尽事项,按部颁标准;无部颁标准的,按国家标准。

  四、 货款结算方式:

  卖方凭增值税发票、或盖有买方公章的收货单、专用缴款书、商检证书或产品合格证向买方结算货款。

  五、 违反合同的责任:

  1、 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的,均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违约金。

  2、 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交货义务,在宽限期内仍未能交货的,或者境外客户因此不再要货的,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传真等)通知卖方解除合同。如卖方逾期交货,致使买方改变外销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如海运改为空运),由此增加的运费损失由卖方承担。

  六、 纠纷解决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特别约定事项:

  1、 鉴于本合同项下货物系出口货物,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当境外客户收到货物发现货物质量有瑕疵并提出索赔或退货时,由卖方与境外客户协商处理并承担协商结果。

  2、 如属分批交货的合同,卖方有任何一批逾期交货或质量不符合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全部合同,不受分批交货的限制。

  八、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才能生效。变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须符合上述形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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