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欧阳文硕
身份证号:420xx51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深圳四环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人:陈跃平
乙方身份证号码:4324016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状况
1、甲方将座落在 汉阳区龙阳大道85号南国明珠三期5栋1单元3层02室 房屋及其所有室内固定设施和设备租给乙方。乙方对上述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按其现状承租该房屋。
2、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20xx0xx958 ;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为 2 年,即 20xx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月 31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租金、定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500 元(大写 贰仟伍佰元整)。此租金已经包括物业管理费,享受因交纳物业管理费所应享受的各项物业服务。因乙方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付。押金一次性缴纳人民币 3000元 (大写叁仟元整),若本合同正常履行,则该定金在合同期满乙方退租后一个月内全部无息返还。
2、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乙方在交房后当日内支付第一个季度的租金,以后每个季度租金在每季度的前 7 日支付给甲方,租赁期间租金不变。
第四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甲方须确保交付给乙方的房屋、设施、设备(见附件设施、设备清单)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变相以其他方式由他人使用房屋。
3、租赁期内,房屋修缮由甲方负责。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非乙方责任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7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未及时维修使乙方或第三人财产遭受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4、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维护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甲方进行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和支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用途或对房屋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和进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额外装修。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修复或刑事责任。
第五条、解除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①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7 日内仍未交付的; ②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③乙方未按时支付房屋租金超过15日的(遇节假日顺延): ④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⑤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或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正常使用的房屋,使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需要双倍返还预收的押金做为违约金,并按剩余天数返还租金,合同解除。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退租该房屋的,甲方有权没收预收的押金做为违约金,并按剩余天数返还租金,合同解除。
5、未经甲方同意改造房屋或增设设施,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向乙方加收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出租房附属设施及房内用品用具(见清单)可一并交乙方使用,但出现损坏情形时,乙方应照价赔偿。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其补充合同条款合同有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房屋设施及用品清单一览表
出租方(甲方)代表: 承租方(乙方)代表: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