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4、发包方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签订合同前甲方要验看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合同专用章。
5、工程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6、工程验收:隐蔽工程结束须进行验收,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7、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8、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期。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
10、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__)内容可向天津市家居商会咨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