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审判决裁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检察建议或抗诉。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对于生效的判决,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不服的提出申诉、申请再审的,不得中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是否中止执行由法院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