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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简报12

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清明节,是传统上坟祭祀的重大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为了防止全县清明节期间不因人民群众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工作站提前装备,周密安排,全面落实好清明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前夕,县森林防火工作站制定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方案》,成立3个应急扑火分队和4个重点林区蹲守组以及包片小分队。在清明前1天至后1天,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22个乡镇、7个林场、治沙站和杨桥畔苗圃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并督促各乡镇(场、圃、站)夯实各项防火工作。并在各乡镇主要路口、人口集散地、学校门口和重点林区入口张贴《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禁止在林区焚烧秸秆地边草的通知〉》,广泛宣传,未雨绸缪,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形成了森林防火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清明节当天,县森林防火工作站自筹资金购买鲜花,在五台森林公园、永平加油站路口、瓦窑沙、海则滩乡万亩常青园4处蹲守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同时登记发放森林消防桶,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联系电视台记者及时宣传报道,积极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倡导鼓励通过敬献鲜花、栽植苗木等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来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各乡镇(场、圃、站)有关干部职工、村两委及护林员坚守岗位,通过站山头、守坟地,把路口,巡林地等有效措施,严格火源管制,切实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清明节期间,全县无因上坟祭祀引发大的森林火灾,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和谐、稳定、平安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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