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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绝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后,与对方的协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024-07-21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除了物质损失外,还可能出现精神损害。如果对方拒绝或者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证据:需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医疗证明、精神状况证明、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精神损害是由于对方的过错所致。

2.对方赔偿能力:需要对对方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解,如果对方没有赔偿能力,那么协商也就没有意义了。

3.协商方式: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协商,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谈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交通事故造成精神损害的,依法应当给予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因事故造成的损失。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伤残等造成的支出,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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