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还能迁户口到学校。
根据相关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若决定迁移,应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到达迁入地后,城市居民需在三日内,农村居民在十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对于居住在学校内部和公共宿舍的学生,学校会指定专人协助办理户口登记。公民应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且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此,大二学生仍有权利根据个人选择迁移户口至学校。
户口迁移的类型:
1、城镇户口迁移:涉及城市之间或城乡之间户口的迁移;
2、农业户口迁移:涉及农村地区户口的迁入和迁出;
3、就业迁移:因就业原因导致的户口迁移;
4、婚姻迁移:因结婚原因导致的户口迁入或迁出;
5、投靠迁移:家庭成员之间的户口迁移,如子女投靠父母或父母投靠子女;
6、学籍迁移:学生因就学原因导致的户口迁移。
以上各类户口迁移均有相应的政策和程序规定。
综上所述,大二学生仍有权利根据个人选择迁移户口至学校,并且学校会提供协助办理户口登记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