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辞急工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因辞急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如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的,劳动者无需承担责任。
一、员工主动辞职单位要不要给予赔偿
一般员工主动辞职辞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但是如果员工是因为下列原因主动辞职的,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自愿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如果员工是自愿辞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