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绿色通道车辆不能超限超载。省政府指出,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货总重,必须符合二轴货车20吨、三轴货车30吨、四轴货车40吨、五轴货车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55吨的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凡上路行驶的货运车辆,经检测认定属于超限超载的应自行卸载,拒绝卸载的由治超检测站实施卸载.
军警车辆应自觉遵守超限超载治理规定.对假冒军警车辆或持假证件的超限超载车辆,将按规定处理后移送军警或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凡享受国家“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货运车辆,应按国家规定标准装载;超限超载运输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并按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