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车超载交警处罚根据超载程度不同进行扣分和罚款,未达30%处扣3分,罚款200-500元;超过30%处扣6分,罚款500-2000元。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载未达20%或其他载客汽车超载超过20%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载未达20%一次记3分。超载指交通工具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限度,货运超载指机动车运输的货物超过货车的荷载总重。
法律分析
绿通车超载交警怎么处罚,视情况而定,车超载未达百分之三十的处扣三分,罚款两百到五百元;超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扣六分,罚款五百到两千元。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一次记六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三分。超载是指交通运输工具的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的最大容许限度,货运超载通常是指机动车运输的货物超过货运机动车的荷载总重。
拓展延伸
如何加强交警对绿通车超载行为的执法措施?
加强交警对绿通车超载行为的执法措施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首先,交警应加强对绿通车超载行为的监测和巡查,通过设立检查站、使用先进的称重设备等手段,及时发现和制止超载行为。其次,加强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超载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扣留车辆等措施,以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交警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超载行为,加强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此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和车主的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超载行驶。通过综合运用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加强交警对绿通车超载行为的执法,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结语
加强交警对绿通车超载行为的执法措施,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通过监测、巡查、罚款等措施,及时制止超载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超载行驶。综合运用上述措施,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