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并线车辆不得阻碍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将由变道车辆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论是压线行车还是紧急并线,不管是虚线还是实线,变道车辆必是主责或全责。因此加塞被撞,谁加塞就是谁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