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来又来广场商铺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乙方向甲方承租商铺的主要条件:
(1)租赁单元:层号商铺(下称“该物业”),具体位置详见平面图。
(2)租赁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
(3)经营品牌:; 经营行业:
(4)租赁期:年。
(5)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支付。从第。
第1年租金:¥ 元/平方米,即商铺租金¥ 元/月。
第2年租金:¥ 元/平方米,即商铺租金¥ 元/月。
第3年租金:¥ 元/平方米,即商铺租金¥ 元/月。
(6)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支付,单价¥/平方米,即¥/月。
(7)装修期:
(8)免租期:
(9)履约保证金:相当于元。
(10)租赁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租赁合同解除时,乙方对商铺装饰墙体没有破坏的自行投资的动产可搬走外,其余所有装修、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同意在签订本意向书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租赁该铺位的订约定金。
三、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铺的权利。
四、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天内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见本意向书的第一条,乙方所缴纳的订约定金自动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不足部分乙方应按约定补足。乙方逾期签署《租赁合同》的,则视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该意向商铺的权利,订约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另行出租该意向商铺。
五、 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协商过程中合作意向的体现,并不能代替租赁合同或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
六、 本意向书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广州来又来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20__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