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库房管理包括: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回收(退货)、不能录入系统的出入库物资登记手工台账等工作。
第二章物资运行流程
1、入库程序:采购员申报采购申请单→在系统生成采购合同→推到采购订单→推到采购收货单→库管员清点物质数量,按物资验收制度进行现场验收,在系统填写采购入库单。设备与大宗材料必须在择要中注明参与验收人员,质量情况→将打印的系统入库单与商家的发货清单交驻矿财务→财务稽核,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物资到矿或紧急采购的物资到矿,必须建立手工台账,并在一周时间内补录入系统。
2、领料程序:需领料单位填写《领料审批单》,各煤矿库管将本单位及时库存信息打印一册交领料单位,要求领料审批单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与系统信息对应,领料审批单必须有领料单位、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库管人员按领料审批单数量发料,数量不足或没有在领料审批单上注明→将领料审批单实际领用信息录入ERP系统并打印系统出库单,系统出库单由领料人签字确认→将出库审批单与系统出库单交驻矿财务稽核,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到矿物资或紧急采购的到矿物资,系统无法出库必须建立手工台账,在该物资录入系统当日,补办完出库手续。
3、退库程序:凡到矿物资验收不合格,库管员在系统填写采购退货申请单,必须在系统中填明供应商、退货原因等信息,在择要中填写参与验收的人员→打印系统退货单与同批供应商发货清单交驻矿财务稽核,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到矿物资退货,必须在一周内补录入系统。退货物资由供应商随车带走或由采购员送到供应商处,供应商补发合格物资在系统中填采购退货申请单新增,业务类型选普通采购退补货,填写相关信息,打印交驻矿财务稽核。
第三章物资的验收
1、物资的验收由库管员和煤矿设备管理员(或煤矿机电矿长指派人员)共同完成。设备管理员对物资的质量负责。库管员对物资的数量负责。采购员将物料运回煤矿先放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合格区,更不准投入使用。各煤矿必须在库房设立待验区,并标识明显。
2、验收时应核对供方"发货清单"内容填写是否详细,是否已填写了物资的品名、牌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核对实物;物资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签,是否破损。
3、严格做到:凭证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对于不合格品,采购员要催促供方及时换货。
4、物料检验合格后,采购员在送货单上注明到货时间。库管员在系统办理入库单。
5、物资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编制物资卡片或调整卡片显示数量。系统入库记录应写清物料存放区域、货架号、层位。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办理入库,在手工台账上登记说明,并告知驻矿财务。
第四章物料的发放
1、库管员接手续齐全的《领料审批单》后,应按所列项目和数量准备货品,等待发放。
2、为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三核对":领料审批单与实物相核对、领料审批单与物卡相核对、物卡与库存实物相核对。"五不发":使用单位无申购计划不发、领导审批签字不齐不发、名称数量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物资未验收入库不发。
3、物资发放出库时,必须在系统录入出库物资信息,并打印系统《出库单》;领料人员必须在系统出库单备注栏签字确认。
4、单位因特殊原因经煤矿领导电话批准可先领取物品,三天内必须补齐相关审批手续,库管员必须在手工台账上登记注明,领用人员在台账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物资的回收(退货)
1、领用锚杆机、潜水泵、风镐、锚索张拉机具、风钻、煤电钻等工具类物资必须依旧换新。旧工具集中存放,并由煤矿领导安排专人及时维修,旧工具复用由煤矿考核。综采机与综掘机整块更换的电器模块,价值在万元以上,能够返厂修复,要求各矿更换后妥善运输,及时退还库房,由公司机运部联系修复。
2、领用麻花煤钻杆、中空六角钢风钻杆、锚索钻杆、光杆钻杆、风镐钎、各类钻头等必须交回报废物品,要求废旧钻杆回收不低于80%,废旧钻头回收不低于50%。库管员及时查找领料单位上次领用数量,交回数量及时登记,废旧物资集中存放,按季度将回收情况报煤矿领导。
3、鼓励在安全的前提下对采煤面两巷锚杆托盘、锚索托盘、螺帽进行回收,建议回收率不低于50%。
4、领用出库的设备、工具、配件、其他材料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或投入使用在短时间内报废的,实物退回库房。机电矿长、设备管理员、采购员现场验证,并填写报告传公司物资部,进行质量索赔。
5、各矿从井下回收电缆、管道、阻燃皮带、轨道、支护棚集中存放,并做防潮、防盗处理。
第六章物资的盘点
1、物资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ERP系统物资信息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物资的收发情况;检查物资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2、各煤矿对当月全部进出的物资进行一次核对,确保次月5日前,上月物资的入库单与出库单全在审核状态。煤矿之间借用物资,必须有煤矿机电矿长签字的借条,物资必须在次月15日前还给借出煤矿库房。物资调拨按公司《物资调拨实施细则》执行。
3、每季度由各煤矿机电矿长组织设备管理员、库管员、采购员、驻矿财务人员进行一次库存实物盘点。盘点按计划有步骤进行,防止重复复点或漏盘。盘点前一天24点以前必须将入库单与出库单全部推到审核状态,盘点时在系统及时库存中导出及时库存,导出前在系统中按名称重新排序,打印及时库存表。按表中物资项目分组逐项清单实物。盘点后,盘点人员均应在盘点报告上签字,并报公司物资部备查。
4、公司物资部不定期对各矿库房进行抽盘或盘点,年末进行集中盘库。凡抽盘或盘点中出现的亏库总金额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其中矿长承担30%、机电矿长承担20%、其余由煤矿确认的责任人进行分担,在当月工资中扣收。
5、各煤矿库管员离职或调动工作由煤矿机电矿长组织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报公司物资部;矿长与机电矿长离职或调动工作由物资部组织机电运输部、财务部进行物资盘点,盘点亏库在相关责任人薪酬中扣收。
6、库存物资资金占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技术部、物资部共同确认各煤矿库存材料与设备资金总额,考虑生产计划、设备投入、当期库存情况,按季度下达控制指标,每季度首月与生产计划合并下发,各煤矿库存物资资金总额超过下达标准,由煤矿班子成员承担超额资金当期贷款利息。
第七章物资的保管及搬运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可分为:机电设备类、主要设备配件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橡胶制品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支护材料类、其他大宗材料。分类集中存放。
2、保管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五五"摆放。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三清:分类清、数量清、规格清;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层定位。
3、保管物资应做到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干燥、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做防锈的`配件由煤矿机电科或机电队定期加油保养。
4、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报废,如:质量不合格、受潮、因堆放挤压造成变形损坏等,应办理报损手续。库存物资长期不能投入使用,由煤矿申请调其他单位使用。
5、搬运时要注意人员和物资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坏;放置物件时,要小心轻放,不能猛撞,以防损坏物价;配叉车的库房,叉车必须由专人驾驶,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操作;库房内同一种物资必须堆放在一起,并悬挂卡片。
第八章物资的安全
1、库房钥匙仅限于库管人员保管,为保证24小时能领出材料,库房必须有人值守。
2、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并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3、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锁好所有门窗。
4、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人得擅入库房。
5、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每日进行清扫,每周做一次大扫除。空置的包装箱、袋、纸应及时处理,严禁堆放在库房内。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二级单位库房管理。
2、本制度下发之前公司的各项规定与办法与之相冲突的自动作废。
3、本制度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