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也为两年,并适用法律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计算期限的起点根据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或分期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或文书生效之日确定。
法律分析
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抚养费执行期限是否应该有限制?
抚养费执行期限是否应该有限制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方面,支持者认为应该设定抚养费执行期限,以避免长期经济负担和滥用系统的可能性。他们认为,抚养费应该是一个过渡性的经济支持措施,而非终身负担。另一方面,反对者则主张无限期执行抚养费,以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持续满足。他们认为,抚养费应该是父母责任的延伸,直至子女成年或完成教育。综合考虑,应该在法律层面进行合理的抚养费执行期限设定,以平衡双方权益,保障子女的福祉。
结语
抚养费执行期限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方支持设定期限,以避免经济负担和滥用系统的可能性;另一方主张无限期执行,以确保子女需求得到持续满足。综合考虑,合理的期限设定可以平衡双方权益,保障子女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