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停保后,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领缴费凭证,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申请。等待新参保地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同意接收函。在新参保地正常缴费后,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转入。
法律分析
1.原单位停保后,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申领书、身份证复印件去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开具缴费凭证。
2.等待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3.本人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完整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拓展延伸
社保转移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社保转移是指将已缴纳的社保关系从一个城市或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或单位的过程。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准备所需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其次,到原单位或所在城市的社保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然后,到目标城市或单位的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最后,等待审核和办理结果。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材料的准备齐全和信息的准确性。此外,还应了解目标城市或单位的社保政策和规定,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延误或影响转移进程。
结语
社保转移是一项涉及多个步骤和材料的程序,需要申请人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文件并与社保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务必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延误或影响转移进程。同时,了解目标城市或单位的社保政策和规定也是必要的,以便顺利办理转移手续。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和办理结果,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确保顺利完成社保转移。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