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属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在未签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需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要二倍的工资如果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是属于一裁终局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一、没签劳动合同情况下不用支付双倍工资:
1、劳动者从入职后第二个月,超过一年未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署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请求的,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双倍工资不会得到支持,视为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签署合同,劳动者拒不签署,用人单位举证证明的情况下,无需支付劳动双倍工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赔偿劳动者的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上述情况包括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要追索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金额,那么这类劳动争议案件将被视为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劳动者对此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例如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拒绝签署合同并得到用人单位证明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